Tue, 13 December 2011
Posted: December 13, 2011 Filed under: Uncategorized 4 Comments »
(milestone)
我對於辯論深惡痛絕。
今天看到台上辯論一辯、二辯、三辯、論證評估,對於死刑廢存、安樂死的問題在台上戰鬥,並以此為樂,這情景在我的觀念裡有些超現實、荒謬。挑出對手小小的邏輯錯誤就沾沾自喜,卻一點也不覺得自己說出的話在現實中聽起來有多愚昧卻邏輯清晰。若是他們再穿著OL的工作服和西裝襯衫的話,就真的是需要抓起來打一頓,然後他們就會知道真理其實很簡單。
下下星期的「政府是否可以限制或禁止自願的成年人接觸色情物?」
為什麼我會被分在正方阿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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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課嗎?
林火旺的道德推理,兩百人通識課,什麼人都有。
聖誕節完來吃飯如何?
郭郭郭郭郭郭呵呵呵呵呵呵(內容提示)
超同意